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https://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11481.html),现将2025~2026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应根据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及所需证明材料,且保证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二级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人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申报人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
2.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资助情形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的。
4.不受理尚未完成的“海外名师”项目重复申报。
二、有关说明
(一)项目考核不对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著出版、产品生产、申报科研项目、形成科研成果等作出硬性要求。
(二)经费采取“包干制”。项目经费一次性下达学校,由学校专账核算。
(三)财政经费用于资助海外名师的往返国际旅费,工薪补助(含讲课费、咨询费),专家补贴、工作期间的食宿交通费。
(四)项目若不能按要求正常实施,则按有关程序收回相应财政资金。
三、项目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并具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2.来粤海外名师条件
来粤海外名师,应是在境外任职或从事专业研究、专业创作的专家学者,其身份主要包括:对华友好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且长期在国外生活的爱国海外华侨以及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此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科技、教育、人文、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管理、体育等领域的国际知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各类人才。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申报人应对拟邀请的海外名师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批复立项后,申报人应当按照计划实施,海外名师在粤行程安排应当科学合理,举办讲座报告、学术会议、文艺汇演、体育表演或进行考察交流、科学研究等,扎实推动所在专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三)遴选方式
1.公开竞争。全省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经专家评估评审,择优支持。学校同一年度可获资助项目数不超过10(含)项。
2.项目库管理。经评审后,拟立项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管理,视年度财政预算情况适时在2025年、2026年出库支持。
(四)资助金额
邀请来自国外及台湾地区的“海外名师”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邀请来自港澳地区的“海外名师”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五)考核要求
项目执行时间应晚于2025年5月10日,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按计划完成后,应在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及时提交以下材料作为项目结项依据。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项目完成结项:
1.总结报告(包括执行情况、实施成效、绩效信息统计表等,由申报单位报送)。
2.经费决算表。
3.证明海外名师来粤开展合作交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2~3张,护照首页、有效签证页以及出入境记录页)。
4.须向学校报送项目的经费支出明细账、经费使用原始凭证等。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人网上申报(6月13日前)
申报人须在6月13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报。
已有该平台账号的申报人,可直接登录申报;未有该平台账号的申报人,请填写新开账号登记表(附件),由二级单位汇总后报送电子材料供开通账号。
(二)二级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并报送人力资源处(6月10日前)
请各二级单位在6月10日前报送“真实性承诺函”纸质版(附项目负责人签字)至人力资源处。该材料在“项目申报书”内。
(三)人力资源处形式审查与推荐
人力资源处将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如须修改,请申报人及时修改后重新提交。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通过形式审查后的所有项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子烨
联系电话:020-85219905
办公地点:广州校区石牌校园行政楼611A人才服务科
附件:新开账号登记表
人力资源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