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参会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以下简称“大创年会”)拟于2025年11月在南京大学举办。为做好本校参会准备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22—2024年期间,依托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在学术论文、改革创新、创业实践等领域取得突出成果的项目,均可推荐参会。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备上述成果的“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目参会。往届已参会项目不再推荐参加本届大创年会。
二、项目类型及遴选要求
本届大创年会分为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及创业推介项目三大类进行交流,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从“国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中遴选,以学术报告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是参加“国创计划”项目的本校全日制本科生。项目完成后,学生如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的,原则上只允许放宽至一年级研究生参会。
(二)改革成果项目
改革成果项目从“国创计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改革成果项目要求第一完成人是参加“国创计划”项目的本校全日制本科生。项目完成后,学生如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的,原则上只允许放宽至一年级研究生参会。
(三)创业推介项目
创业推介项目从“国创计划”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中遴选,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
创业推介项目要求主要完成人是参加“国创计划”项目的本校全日制本科生(或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团队负责人或企业法人须参加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三、推荐名额
根据2022—2024年期间各学院“国创计划”项目年均立项数差异,本届大创年会校内遴选工作实施差异化限额推荐。化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物理学院近三年“国创计划”项目年均立项数超过(含)5项,可推荐2项(原则上2项应分属不同类型)。其他学院可推荐1项。
参照往届广东省教育厅下达指标限额,经评审,学校将择优推荐3项“国创计划”项目参加全省遴选。
四、工作安排
(一)学院推荐(7月10日前)
学生根据项目类型及遴选要求,自主填写相应类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1、2、3),并向学院申报,经管学院申报材料于7月9日前发到emjwb@126.com。
各学院根据学校工作要求,限额推荐本院参会项目,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务必于7月10日17:30前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用印扫描版的推荐意见表与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XX学院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推荐项目”。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项目,学校均不予纳入评审。
(二)学校评审(7月16日前)
学校拟于7月11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议定本届大创年会拟推荐参会项目名单,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严格把关
本届大创年会项目推荐及入围情况将与学校下一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奖励名额挂钩。各学院应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大创年会并进行展示和交流,并严格把关拟推荐参会的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和创业推介项目质量,做好学术论文查重及项目审核工作,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
(二)尽早准备,按时参会
入围项目须根据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5)以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组委会统一下发模板,落实参会项目材料排版制作,并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提交。入围项目若未如期参加本届大创年会交流,将取消该项目所在学院下一年大创年会申报资格。
联系人:曹老师,电 话:020-85216830,
邮 箱:gw_hssjjx@scnu.edu.cn,
办公室:石牌校园行政楼208室(实践教学科)
文件下载:附件1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2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改革成果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3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4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推荐项目信息汇总表.xlsx
文件下载:附件5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年会学术论文、改革成果项目、创业推介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