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 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暨“羊城天盾—2011”城市人民防空演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种防空警报信号试鸣的时间: 2011年10月27日15:30--16:30。 二、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三、位于我校石牌校区行政楼顶和大学城校区图书馆楼顶的防空警报器将按上述规定进行鸣放。 四、在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校教学、生活秩序及社会活动照常。
人民武装部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